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没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或建设不力,这样的外地施工企业,今后很有可能进不了杭州城接活干。《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起正式实施,其中列了13条规定,进杭施工企业只要违反其中一条,主管部门就将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将取消其进杭备案资格,一年内不予办理手续。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建委了解到,目前在杭外地施工企业共有560家,今年1-9月,在杭承接工程已超过130亿元。有的企业实际情况与备案时提供的资料大相径庭;有的企业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无人管理;有的企业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施工作业人员无上岗证,与其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差距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弄虚作假,挂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扰乱杭州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的管理,如存在“没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或建设不力的”、“一年内在杭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扣分累计超过15分”等13种不良情况的企业,杭州市建管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告诫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将被取消进杭备案资格。而对“信用好”的企业,“定期检查结论直接定为合格,下一年度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标准减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