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今后,温州市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并逐步实行租售并举的供应方式。昨天,在“世界住房日”新闻座谈会上,市房管局局长张纯一透露,我市计划于近期制订出台《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交易管理。
2007年至2011年,我市计划每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用于解决市区低收入居民家庭和一类地段实地农民的住房困难。同时,将进一步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不得建造大户型、超大户型的经济适用住房。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有购买能力的对象,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但因经济困难而无力购买的对象,可以申请租赁经济适用住房。2007到2011年,市区要提供1500套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