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本级200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200元。由此,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度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统(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也确定下来。
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度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确定为3个档次,分别为288元、607元、910元。基本医疗保险单统(大病保险)月缴费标准为14元,再加上补充医疗保险2元,合计月缴费标准为16元。这两大保险的缴费标准均比去年有所提高。据悉,目前市本级共有3万多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鉴于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度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有3个档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有关人员说,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不作选择的,均视为第一档缴费标准。如果要选择第二档或第三档,参保人员须到市社保局开具缴费变更通知单,凭变更通知单到地税征收机关委托的代收银行(农业银行指定的缴费网点)按所选标准缴费。根据缴费办法,已经办理了参保手续的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指定缴费网点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值得一提的是,一年内在两个企业之间流动而中断缴费的人员,不必再像去年那样到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今年起可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缴费网点缴纳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在当年年底前缴清,否则,将被视为中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