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压低或提高招标价格,从中收受供应商财物;假借各种名义收受财物,列入“其他收入”账……嘉兴市工商系统把治理医疗系统商业贿赂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先后立案查处22件医疗系统商业贿赂案件。
在所查处的案件中,医院账目中的“其他收入”往往藏有猫腻,其背后的商业贿赂不外乎有三大表现形式。
其一,压低招标价格,收受供应商财物。有的医院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确定医药用品价格后,院方与供应商进行协商,院方要求供应商将招标价格降低,结算时按招标价格结算,医院以招标价格入账,协商价与招标价间的差额由供应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返回医院。
其二,提高招标价格,收受供应商财物。有的医院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确定价格后,与相关供应商协商,将招标价格提高,提高幅度在原价格的25%以上,双方以协商后的价格结算,医院以协商价格入账,协商价与招标价间的差额由供应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返回。
其三,假借名义收受财物。以院庆、学习、研讨会等名义,收受医药用品供应商给付的财物,医院作为“其他收入”记入会计账,医药用品供应商目的是为了维系其商品交易或潜在的交易关系。
在查处的22起案件中,有的医院认为医药用品供应商给付的财物,只要不入医院职工的个人腰包或放入医院的“小金库”,用于医院正常的支出就不构成商业贿赂,不知其危害。
有关人士指出,医疗系统商业贿赂不但给患者增加了经济负担,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规则。据悉,针对医疗系统以及其他行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我市工商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