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21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了重点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专项行动,到7月底已依法立案查办325件,409名干部“落马”,立案数和查处人数分别占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59.3%和60.7%。
“从查处的案件看,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涉案金额比较大,干部级别也较高。”据省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其中查办192件5万元以上大案,被查处的处级以上干部达到54人,涉案总金额2620多万元。
今天,省检察院列出了一张收受贿赂“排行榜”。从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干部最容易被“拉下水”,现已有158人“湿了脚”,名列榜首;单位所属工程建设紧随其后,共有112人被检察机关查处;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方面则分别名列第三和第四。
据介绍,现在行贿手段也五花八门:有的借逢年过节和婚丧嫁娶之机,以“红包”、“礼卡”等形式进行贿赂;有的则接收邀请,到外地甚至境外旅游考察;有的到建筑包工头处报销发票;更有甚者则接受包工头的免费装潢和建筑材料,事后包工头还为他开出发票或付款凭条,试图遮人耳目。
“以提供专家服务名义,收取‘信息费’或‘好处费’;或以干股分红形式收受贿赂,这种受贿方式也是‘拉干部下水’的常见行贿方式。”这位负责人说,尽管行贿方式如此隐蔽,但仍然难逃“火眼金睛”。检察机关积极鼓励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举报犯罪,举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人受到威胁,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