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只需付5万元转让费,就可为您拿到预售新房……”舟山普陀一些中介分公司竟然毫不遮掩地将昌正名都二期刚开盘的预售房挂牌。近日,舟山普陀区房地产管理处对这一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4家中介分公司“炒楼花”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这4家中介分公司是:舟山普陀民声中介事务所第六分公司、伊得利中介事务所海莲分公司、金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东港分公司、中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东港分公司。普陀区房管部门已依照相关规定,对该4家中介机构处以业内通报批评的处罚,并记入“不诚信企业”一次,同时在普陀房产信息网上公示一年。
“炒楼花”是指炒家在楼盘未落成之际,只交很少的订金,订下一套或多套房屋,之后转手卖给别人,套取高额订金,从中赚取差价。
9月23日,舟山普陀区房管处接到投诉,称城区有多家中介机构对昌正名都二期刚开盘的房屋进行挂牌销售。普陀区房管处随即明察暗访,对所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一些房地产中介分公司确实在参与“炒楼花”活动,有些房产中介分公司毫不遮掩地将预售房挂牌,声称购房者只需付“转让费”就可联系炒家拿到预售新房。在与该楼盘开发企业舟山昌正置业有限公司销售部核实后,对在中介机构挂牌的几套预售房屋,普陀区房管处责成开发企业限制其进行转让、更名。同时,“昌正置业”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房地产管理部门,防止炒家办理更名、转让手续。
据普陀区房地产管理处主任潘进华介绍,普陀此次查处的“炒楼花”行为与外地有一定区别,表现在普陀的炒家仅是在楼盘没有拿到预售证之前,通过电话等预定了楼盘中的某一套房子,但并未办理任何手续或付订金,而外地的“炒楼花”是在楼盘拿到预售证后,炒家支付了数量很少的订金。“如果炒家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房管处则可通过普陀房地产网进行信息监控,炒家也就没办法进行合同变更、转户等手续。从目前查处的情况来看,主要是中介机构钻了房管部门以及开发商的空子。买家在向炒家支付一定数量的转让费后,将由炒家陪同买家到开发商销售部门,以将楼花转给亲戚等名义进行转让,最高的转让费用为5万元。”
潘进华告诉记者,这起“炒楼花”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普陀房地产业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楼市购销两旺态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炒楼花”是由于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如果放任这些情况的出现可能将造成楼价虚高。他表示,房地产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遏制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楼花”,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我们准备出台相关政策,严禁中介机构参与预售商品房的经纪,否则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