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因被高利贷债主逼债,无奈之下竟向熟人下黑手,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熟人房产证即及身份证等,通过抵押借款再行骗钱。近日,被告人洪英华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向该市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1月,被告人洪英华虚构其银行帐户被冻、开户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事实,骗得老朋友卢某所有的位于该市某新村65幢4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卢某的身份证后,又通过他人伪造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被告人洪英华以银行开户要查阅原件为由,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调换得卢某的真实房屋所有权证。同月12日,被告人洪英华让不知情的朱某、郑某等人冒充卢某及其女儿、女婿,以该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给被害人孙某作担保,让他人冒用卢某名义与孙某签定借款协议,从孙某处实际骗得人民币169200元,后销声匿迹。
另查,洪英华通过上述相同手段还骗取被害人赵某42500元、骗取被害人李某13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