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职一年半还有很多人念叨他”后续
魏剑明被追授
两项荣誉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委在杭州召开魏剑明事迹表彰大会,并分别追授魏剑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和“人民的好法官”称号,同时号召全国法院干警和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向魏剑明同志学习。
魏剑明生前是丽水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因为长期忘我工作,劳累过度,于2006年4月12日晚12时许加班时不幸殉职,时年49岁。
此后,魏剑明先后被追授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员,浙江省模范法官并追记一等功,并被评为“浙江骄傲”2006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