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职一年半后还有很多人念叨他
追授魏剑明“全国模范法官”的表彰会今天在杭州举行
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在因公殉职近一年半后,今天,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原院长魏剑明事迹表彰大会将在杭州进行,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魏剑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9月26日-28日,记者再次来到魏剑明曾经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所见所闻依然感受到亲友、同事和得到他帮助过的人,对他的思念之情。
结婚20年只有一张合影
“和儿子一起吃饭,我们总是会想起他(魏剑明),以前周末他就从云和回来,大家很开心地在一起。”魏妻李剑萍在丽水市区工作。
“老魏在时,很多人认为他心里只有工作,其实他心里有家。”李剑萍说,“他对我说了很多次,欠我太多,退休了一定要和我一起去旅行。”
魏剑明与妻子结婚20多年,却没有留下一张结婚照。两夫妻惟一一张合影还是去年魏剑明与兄弟姐妹聚会时拍的。
现在,魏家的书房还保持着他最后一次回来时样子。李剑萍希望儿子能像父亲一样堂堂正正地做人,“老魏对儿子期望很大,儿子报考的学校和专业都是由他选定的。”
他帮村里通了水和路
大湾乡林山下村离云和县城有30公里远,而且都是弯弯曲曲的山路,如今这里家家户户都用上了从10公里外引来的自来水。
“可惜魏院长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就走了。”林山下村村主任吴广华说,2004年法院和村子结了对子,在此之前,村民对装自来水已经盼了几十年。
魏剑明第一次了解到村民的愿望后,就动员村民一起找水源。之后,他向县里要来两万元,向村民集资了一部分,装好了自来水。
之后,他又与村里商量,筹资8万多元修了一条出村的水泥路。
困扰了林山下村祖祖辈辈的喝水和出行问题就这样在他手里解决了。得知魏剑明殉职的消息后,村里人都自发要求到殡仪馆送他最后一程。
用心用情培养人才
叶建平、林新农和刘国富都是魏剑明在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时的下属,如今3人都已是检察院的骨干和中层领导,还有一些下属担任了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
“老魏非常注重培养年轻人。”现在已是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的刘国富说,1997年查办丽水运输总公司总经理马某受贿、挪用公款的特大案件时,魏剑明让他参与该案的查办。
“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个冒险行为。”现在已是身经百战的刘国富说,查办处级干部风险本来就很大,自己当时年轻不知天高地厚,因为是异地办案,要往来于丽水市区和景宁之间,有时一个晚上要打两个来回。在魏剑明的鼓励和指导下,刘国富用3天的预审,让马某全部招认了犯罪事实。
“用心、用身、用情,”目前担任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林新农用6个字来形容魏剑明对待下属的态度,“在他手下做事大家成长都很快,后来他把这种风格带到了云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的经费一定要省,但干警的培训费不能省。”目前已担任云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柳启东说,魏剑明任职期间,云和县法院干警的本科人数比5年前提高了48%,除支持干警通过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学历外,法院每年都要安排大批业务骨干统一培训,到发达地区的法院挂职,更新队伍知识结构。
●新闻附件
魏剑明,男,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人,1957年7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3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侦查员。
因为长期忘我工作,劳累过度,魏剑明于2006年4月12日晚12时许加班时不幸殉职,时年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