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杭州的蒋小姐趁着国庆大假拍了婚纱照,前两天婚纱摄影店通知她和准新郎去选照片时,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来摄影师为保证有足够的照片供她挑选,用数码相机拍摄了80多张照片,除了挑选出来的制画册、刻光盘的36张照片外,蒋小姐要拿到另外40多张照片还需另外付费。“想把底片拷回家还要加钱,这也太不合理了。”蒋小姐告诉本报记者。
眼下又是新人扎堆结婚的高峰期,很多新人在拍婚纱照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摄影经营者底片不退或要求消费者加价购买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在拍照前也一定要签订协议,保护自己的合理权益。
近六成消费者遭遇底片另收费
正在等待拍摄婚纱照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作为消费者却拿不到自己肖像的底片,心里实在很别扭,如果要底片还得花钱买,这完全是一种强制性消费。
近期,省消保委特地组织了一次婚纱摄影的消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8%的消费者表示曾遭遇过摄影经营者底片不退或者要求底片加价才退的情况,68%的消费者表示这种行为不合理。
底片另收费成行规
记者走访了杭州多家婚纱摄影店,发现几乎每家婚纱摄影店都有这样的做法,多余的底片一定要消费者另行买单,少则20元一张,多则100元一张。
杭州某婚纱摄影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底片价格是在计算了摄影师薪酬、服装折旧以及其他拍摄成本的基础上算出来的。一般在与顾客签订拍摄协议的时候,影楼都会明确说明。在签协议时,顾客对多拍出的底片是有权选择买或不买的。
还有一家摄影店负责人则认为,影楼拍摄的照片,是经过了化妆师、造型师、摄影师等集体创作的劳动成果,作为艺术作品,它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消费者想要这样的作品,掏钱购买天经地义。
签订协议拒绝二次消费
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
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在拍照前一定要和婚纱摄影店签订协议,明确各项服务标准和费用情况。同时,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承诺协议书,这样,一旦影楼不履行约定和承诺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正常情况下,顾客去拍摄婚纱照,其目的大都是为了留念而收藏,不存在侵犯婚纱摄影店著作权的问题。鲜有顾客将其婚纱照拿去发表或用作其他商业用途的。消费者委托摄影师拍照,摄影师得到的是服务报酬,照片所依附的底片或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在委托中已被消费者买断,因此,以著作权为名扣留照片底片或数据资料显然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