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我不是离退休的,看病也有报销,这下子女负担可轻多了,真没想到啊。”说起前不久实施的居民医保政策,家住市区垟儿路社区的84岁老人谢焕章,笑得合不拢嘴。原来,参加了居民医保的谢焕章老人住院做手术,3000多元医疗费最后他只掏了一半的钱,一半由政府埋单了。
谢焕章老人是市区非农户籍的非从业人员,生活费用以及看病花费,全靠5个子女提供。上月从报纸上看到《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将于10月1日开始试行的消息后,此前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他立即催促儿子谢荣辉代其办理参保手续。由于老人已年满60周岁,财政补贴了150元,他只花了300元就办理了居民医保。
据了解,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城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已全面建立,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10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统计显示,截至10月17日,市区已有8805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障,12355人到社区登记申报,105名参保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谢焕章老人说,这两天他从报纸上得知,党的十七大后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心眼里高兴,“政策好了,日子过得踏实多了。”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这几年的努力,正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有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尤其今年出台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温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等,更是让老百姓得到了很多实惠。
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从1997年起,我市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年实施完善,以制度设计完善、救助资源优化、救助力度加大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救助体系已在我市建立。
困有所济、病有所医、劳有所养、伤有所助……我市通过努力,编织了一张“安全网”,从基础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到最低生活保障和福利慈善工作以及社会救助等,如今已形成了多层次、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