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9日讯
“润和南岸花城”很可能将成为市区第一个实行前期物管公开招标的楼盘。几天前,市房管处丁刚毅科长郑重“照会”楼盘开发商,“现在不能你们自己做(物业)了,要公开招投标的。”9月12日,《绍兴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实行,原绍兴市建设局出台的《绍兴市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谁开发谁管理,房产商造好房子,就交给旗下的物业公司来管理,这种现象在绍兴普遍存在。“房产商和物业公司形同父子关系,‘儿子’自然得听‘老子’的话,很多问题由此产生。”丁刚毅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而新办法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最狠的一点是,它要求开发商所属或持有股权的物业服务企业回避,也就是说,房产商旗下物业公司连竞标的资格都没有。”
丁刚毅说,开发商剥离后,物业公司会完全市场化运作,它不再是开发商利益的代表,而是真正站在业主的角度,提高物业服务的水准,使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进入良性循环。“我们要求开发商在领预售许可证时,物业公司就应介入。”由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不再是“父子”关系,而是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可以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房产开发,对房产商的建设行为应该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对于这个办法的出台,物业公司多数表示欢迎,秀水阳光物业公司陈经理表示,“如果有新楼盘招标,我一定会去。以前想都不要想,肯定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搞。”
但对该办法是否能解决目前绍兴物业公司普遍亏损的难题,丁刚毅坦承,“很难”。
“不要说赚钱,绍兴目前物业公司能基本持平,略有盈余的屈指可数。”丁刚毅说,物业费收不起来,物业公司普遍亏损,依靠开发商“输血”维持,或亏不起干脆走人,这是绍兴物管行业无奈的现实。实行招投标后,房产商不再补贴物管,物业公司无以为继怎么办?绍兴的物业管理要想真正“阳光”起来,要走的路依然很长。
据了解,目前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仅针对尚未交付的新小区。中标物业公司负责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可以重新选聘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