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今年1月6日,西湖边第一高楼、浙江大学原湖滨校区3号楼轰然倒下,时隔9个多月之后,这一黄金地块的未来有了明确说法:将矗立起一座以85米高的五星级酒店塔楼为标志的建筑群。整个项目规划总投资约50亿人民币,将同期开发,分期建成投入使用。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香港嘉里集团旗下的嘉里置业(杭州)有限公司,它以24.6亿元人民币拍得。
2007年1月6日,高楼在爆破声中倒下。
看了这则消息,笔者深感困惑。当初的“第一高楼”将被新的“第一高楼”所取代,那么,拆毁原“第一高楼”的做法本身是否妥当?
首先从最高限制上来看。国务院批复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2020年)》指出:根据杭州市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遗产紧密结合的特点,保护好“三面云山一面城”、“城湖合璧”的城市景观,维护旧城的基本格局,严禁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有碍景区保护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周边建筑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保持城市的传统风貌特色。如果说原来的“第一高楼”是因为建筑高度超过了要求而被拆毁,那么,在已拆毁的“第一高楼”原址上重建一幢新的“第一高楼”(而且该高楼比原来的还要高出13米)就显得不符合逻辑。
其次从设计寿命来看。原西湖“第一高楼”设计使用寿命至少100年,但到被爆破拆除时,才仅仅使用了13年。据该楼设计人员介绍,一般普通住宅楼允许荷载为每平方米150公斤,而该楼每平方米荷载可达400公斤,“非常牢固”,“按照设计使用寿命,该楼至少可以使用100年”。既然西湖“第一高楼”依然坚固,那么,在其使用寿命年限远未到来之际,提前拆毁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但长期以来,资源浪费严重,建筑浪费尤其突出,有学者指出,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这种浪费主要体现在频繁的“建设———拆除———重建———再拆除”这一恶性循环中。“西方发达国家不可能出现的建筑业的铺张浪费,正在中国大张旗鼓地上演。”这是最近出版的《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设计发展方向》一书中,多名专家就目前建筑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的批评和反思。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也在今年4月底透露,我国建筑能耗惊人,建造和使用建筑直接、间接消耗的能源已经占到全社会总能耗的46.7%。
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宋春华指出,我国每年老旧建筑拆除率占新建建筑面积的40%左右。很多属于正常使用年限的建筑被强行拆除,大大缩短了住宅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的强制标准,普通建筑给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是50年。但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建筑平均寿命不到30年;而欧洲建筑的平均生命周期则超过80年。发达国家都严格限制随意拆除建筑物,有的建筑物虽然已经很旧了,但经过加固、改造,依然被继续使用。
就目前情况而言,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就是最大的节约。英国通过严格质量管理和周密、科学的维护措施,把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延长到130多年,这为英国节约了大量资源。有专家指出,假如建筑寿命延长10年,所节约的资源就是一笔庞大的数目,包括社会资源、综合资源如人力物力、建造房屋的各种资源、水泥、钢材生产、水、电、矿物质、机械的折旧费用等,而且还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数量。
因此,我们更应该提倡通过维修更新,改善老旧建筑的居住环境,延长其使用年限。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原来的杭州“第一高楼”根本就没有拆除的必要,从拆除到重建所造成的浪费是非常惊人的,仅重建项目总投资就需要50亿元人民币,倘若不是重建而是对原来的“第一高楼”进行改造,也能节省大量资源。
现在的问题在于,许多建筑物像杭州西湖“第一高楼”那样,拆了建、建了拆,而不经过相应部门和专家的论证,也不经过听证程序,使得“第一高楼”的更迭如同儿戏。在随意拆毁、重建的过程中,大量资源被浪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对随意拆除可正常使用建筑物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和规范,避免“第一高楼”倒下再重建的现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