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昨天上午9点半,备受关注的丽水“小姑娘”非法集资案在云和法院开庭。在4年不到时间里,“小姑娘”共集资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1亿多元无法偿还。
从2003年到2006年,一个绰号“小姑娘”的美容院女老板在丽水风波四起,数百上千人想拿到高额利息,争先恐后借钱给她。“小姑娘”并不小,今年43岁,姓杜,缙云人,初中文化。2003年,“小姑娘”以虚构的做化妆品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投资越南矿山和青田钼矿、投资房地产等事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小姑娘”于2006年7月25日被缙云县公安局刑拘。2006年8月29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杜某。
丽水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上表明杜某共非法集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亿余元。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到期欠款、高额利息、购买房地产、挥霍。至案发尚有12576.0253万元人民币不能归还。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她提起公诉。
当公诉人询问她为什么知道无力偿还继续集资时,“小姑娘”说:“我还想去北京进行投资。”“你到这个地步还说想投资,还有人会相信吗?”公诉人问。“小姑娘”哑口无言。
昨天下午1点继续开庭,2点半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