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10月18日,我带5岁的儿子去浙江萧山医院看感冒,医生给孩子配了两天的药,当天挂了一次点滴。第二天上午再带儿子去医院挂点滴时,一位护士突然发现昨天给孩子挂点滴时弄错了药水。19日晚上,孩子出现腹泻、呕吐症状,我担心孩子出问题,要求医院对此给个说法,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孩子的父亲何先生向杭州12345市长热线作了反映。
孩子家属:
挂完点滴次日发现用错药
昨天下午3时,何先生站在萧山医院门外,手中拿着一叠病历和处方,以及医院写给他的一张《事情经过》,显得焦急而无助。
事情发生5天了,他手中也仅仅保存了这些材料,“医院也没请权威部门给个说法,我现在不想谈什么赔偿,只想知道用错药,对孩子身体健康有没有影响,医院需要给我一个书面保证。”何先生说。
何先生回忆了事件前后:儿子苗苗10月16日出现感冒症状,他急忙带孩子去浙江萧山医院检查。10月18日上午,该院医生开出的处方上,药品分为3组,其中一组为“4∶1注射液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粉针”,另一组为“葡萄糖注射液配阿奇霉素注射液”。
当天,苗苗挂了两组点滴。
第二天,何先生带儿子去该医院续挂点滴。负责注射的护士发现,手中两袋溶液全都是“葡萄糖注射液”,而原本应该是“4∶1注射液”与“葡萄糖注射液”各一袋搭配。
医院护士发现后,赶紧拿了与处方一样的药水,重新给孩子挂点滴。
对此,医院一再解释,这样的错误对用药没有影响。但何先生不放心,所以他让医院写了《事情经过》,留作证据。
何先生说,10月19日晚饭后,儿子身体出现不适,吃的东西都吐了,还伴有腹泻现象。
见儿子出现这种症状,何先生的心揪了起来:“谁知道孩子身体反应,会不会与医院用错药有关呢?”
医院方面:
即使“操作失误”也无碍
事情发生后,何先生与医院交涉,他希望医院能带孩子去权威部门做个鉴定,确认用药影响情况,“但医院不肯,说要做鉴定就在他们医院做,出了这样的错误,我还敢相信这家医院吗?”何先生说。
昨天下午,记者与何先生一起来到该医院了解情况。该院党政办一名姓解的主任听说此事后,表示并不知情,让一名工作人员领着去找医政科了解。
该院医政科一名姓姚的副科长听说此事后,承认“医院护士确实存在操作失误,将药水弄错了,但对于患者的治疗没有影响”。
何先生希望医院能出具书面鉴定,保证孩子不会因此出问题,但姚副科长却反问他说: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保证?和你说了不会有影响的。
双方一度发生口角。姚副科长随后又找来护理部主任,说此事已由她负责处理,随后便拒绝了记者采访。
这位护理部主任解释,他们用药操作时确实存在失误,因为没有按照医嘱处方配药。但她同时表示,这一“错误操作”不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不良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错误。
输液室护士长钱红燕还特意拿出一张当天的处方,以证明“4∶1注射液”与“阿奇霉素注射液”可以搭配使用。“其实我们也赞同何先生带孩子去做鉴定的。”钱红燕说。
卫生部门:
医院存在操作失误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萧山区卫生局,医疗争议协调处理办公室徐先生了解此事后明确说:“萧山医院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医嘱准确输液,是由于护士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的原因,存在操作失误。据我们所知,目前孩子没有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医院对这件事具体如何处理,我们还要继续了解。”
“这次事件应该分两个层面来看,首先医院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医嘱操作,肯定存在问题。其次要看对病人造成怎样的影响。应该说,阿奇霉素注射液用在上述两种溶液中,原则上均没有大影响。”卫生局另一名徐姓工作人员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位不愿透露医院和姓名的省级知名儿科专家,他认为医院给病人输液时,没有按照医嘱操作肯定不妥,所幸阿奇霉素注射液放在含有氯化钠的4∶1注射液中,一般没什么关系。孩子的腹泻症状,与药物本身反应可能有关,也可能是现在常发的秋季腹泻。家长如果不放心,可以带孩子再去医院检查一下。
昨晚6时,浙江萧山医院护理部主任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今天医院将开协调会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