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送东西,这是商家促销的常用手段,消费者往往也乐于接受。但昨天上午,绍兴市区的杨女士在三江超市购物时,却发现一旦接受这里的赠品,自己的小票就要被收起,这样,万一以后有事要讨说法就没了凭据。对此,三江超市方面表示,这种问题不会发生。
杨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在三江超市买了100多元的商品,按商场规定领取了4只柚子。但拿柚子的时候,超市工作人员要求她将小票留下。她争辩说,这样的话,一旦商品发生质量问题,就少了讨说法的凭据。工作人员说,这没有办法,上面就是这么规定的。同时,杨女士还发现其中一个柚子的外表已有腐烂的痕迹,便提出换一个。对方也表示拒绝,称他们按顺序发放,不能挑选。赠送的东西不好,还收走了自己的小票,杨女士非常不快,遂向本报投诉。她还向记者出示了其中一只柚子,记者发现表皮果然有多处烂点。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到三江超市采访。该店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向顾客收取小票,主要是管理上的需要。因为赠送的礼品多少是顾客购买物品多少决定的,如果没有小票为凭,万一工作人员多发礼品怎么办?对于顾客提出的收走小票实际上剥夺了他们的消费投诉权一说,超市方面解释说,顾客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顾客真的需要凭证的话,可以要求开发票。至于柚子的质量问题,超市方面坚持认为质量是过关的,他说表皮干一点是可能的,腐烂应该是没有的。
此后,记者将超市方面的解释转告给了杨女士,她表示无法接受。她说,收走小票可以补开发票,当时工作人员根本没说。至于柚子的质量问题,烂不烂是明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