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是药三分毒”,药不能随便吃。
今年3月,慈溪人蔡女因为服药上瘾,不得不到戒毒中心接受治疗。
蔡女回家后想想,不对呀,药店怎么可以随便卖处方药,而且也没有提醒可能存在的副作用,导致她上瘾,于是她将药店告上了法庭。药店却认为,蔡女曾吸食海洛因,不排除她故意购买该药作为替代品的可能性。
日前,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表示,因药物成瘾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他还是第一次碰到。
吃药吃上瘾,进了戒毒中心 蔡女说,去年7月,她因胃疼到这家药店买药。当时,店员将一种处方药(属阿片类麻醉药品,以下简称Q药)推荐给她,说镇痛效果不错。她就买了两盒。此后,长达半年里,她多次到该店买Q药,剂量也不断增加。
今年2月,蔡女感觉再也离不开Q药了,一天不吃心脏就狂跳不止,脑袋像要炸了一样,每处骨缝都疼得难受。
到医院一看,医生说蔡女已经是“滥用药物”了。一个月后,她不得不到宁波市戒毒研究中心住院治疗。
戒毒中心杨教授介绍,服用Q药成瘾一般要一两年时间,但快的人半年就够了,而且一次戒掉的难度比较大,“很多时候,戒药瘾比戒毒还难”。
出院后,蔡女将药店告上法院,称是药店的过错导致她的身体受到极大损害,索赔医药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等共计1.7万元。
过量吃药是哪方责任
庭审时,蔡女表示,她一开始吃了两回没什么效果,就加大了剂量,后来经常是五盒五盒地买……由于数量较大,她已经无法准确说出总共买了几盒,但药店人员始终没告诉她服药后会产生依赖。
对此,药店方承认曾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将处方药卖给蔡女士,但只有一次。当时,蔡女的丈夫要求一次性购买10盒时,他们就以这种药品不能过多服用为由,只卖他5盒,这也是原告唯一在他们店里买的Q药。
药店方还认为,蔡女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成年人,应该能够看懂说明书并对服药可能导致的危害性有足够警觉。少量服用Q药并不会成瘾,但蔡女服用的剂量远超过说明书的要求,自身存在滥用药品过失。药店虽然违规卖了处方药,应当承担因经营不规范而产生的行政责任,但并不能就此认定应对蔡女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药监:药物滥用等于吸毒
药店方还表示,蔡女曾有吸食海洛因成瘾的记录,不能排除其故意购买Q药作为替代品的可能性,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那么蔡女过量服用Q药的责任到底在谁?因案情复杂,法官没有当庭判决。
本案在慈溪引起不小震动,在当地论坛上,不少网友表示,没想到乱吃药也会上瘾。
专家介绍,药物滥用是国际通常术语,在我国,“吸毒”的一个概念就是滥用麻醉药品,是指大量反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依赖性药物或物质,包括成瘾性及习惯性药物,引起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
慈溪市药监局沈副局长也提醒说,国家制订了许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规章”就对不同种类药品的销售规范作了区分界定,如果药店为利益所驱,违规售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等法院认定了,他们就要去查处。同时,消费者也需要加强用药安全意识,不能随便买药吃,病情复杂时要及时上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