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0月26日讯 笔者今天从杭州市房管局获悉,《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以来的首次经济适用房期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受理顺序,并以此确定《准购证》顺序和选房顺序,以避免百姓现场拥挤排队。
本次受理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准入条件的家庭,且申请人在1960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2007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为公示登记期,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公示登记,11月10日至14日为公示期,设劳动人事部门单位的职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可参照上述时间由单位公示。公示后送区建设(房管)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完毕的家庭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受理顺序,摇号过程由公证处公证并由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11月30日至12月4日为受理登记期,符合条件的家庭根据摇号结果携相关证件,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领取相应受理单,在规定时间内持受理单到选房现场换取《准购证》,参加选房。
据了解,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登记和受理登记均有效,公示登记和受理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受理顺序。经济适用房的第二、三等周期受理工作将视情况不定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