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宁波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9月份开展以来,经过前阶段扎实有效的工作,七大方面20项整治目标正在有序向纵深推进,七个完成率要求100%的重点目标完成率均已超过80%,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药品生产环节是药品质量的源头,在本次专项整治中,生产环节是整治的重点环节,按照管好宁波的药品生产企业对全国人民负责的工作要求,全市药监部门积极开展了药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工作,全市共有注册文号584个;完成高风险品种生产工艺的核查,已核查研制品种106个,通过品种数量23个,需补充资料品种数量67个,撤回品种数量16个;向8家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全面派驻了监督员;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跟踪检查,重点缺陷跟踪达100%;全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达到优良水平的企业由去年的23.8%增加到目前的52.4%。
以规范药品采购渠道为重点,着力整治药品流通秩序。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要保证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必须加强对药品采购渠道的监管。前阶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宁波市药品批发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性动员大会,确定了八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158人次,对32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进行了检查;严格药品准入管理,查获2起持假药师证案件,4家药品零售企业不符合GSP要求不予核发证书和撤销GSP证书;慈溪等地开展了性保健品店经销“伪药品”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农村村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覆盖率已达80%以上,药品监管网覆盖率已达100%,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率达90%。在加强药品质量事件和不良反应应急体系建设中,已建立了药品质量事件和不良反应应急平台。
加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完成了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工作,对重点生产企业检查率达80%。
以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为重点,开展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全市共完成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监测1552条,发现违法广告48起,发告诫书30份,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案件14件,同时全面启动了药店店堂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检查工作。
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深挖细查,查处各类制售和使用假劣药械案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案115起,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至今共处没收药品和罚没款金额达182万元。最近,市药监局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和全面核查,对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宁波万生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洛赛克”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罚没款408.43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此外,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不断加大对可疑药品监督检验力度,专项整治以来,已完成监督检验512批次。
加强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由企业基础数据、日常监管记录、不良行为记录、GMP和GSP认证、监督抽验等内容组成的完整的电子档案。企业监管档案的建档率和电子化率已达到100%。在象山局试点的基础上,与管理相对应的计算机联网工程在全市推广。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购进药品的监管,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购进已基本实行网上监控。
宁波是药品流通大市,每年的销售额在70亿元以上。目前,就全国而言药品市场秩序还没有根本好转,药品生产的区域性与流通的全国性以及区域之间的不平衡性的矛盾十分突出,全市药监系统将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要求,继续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依法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形成宁波药品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宁波人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