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维修配件到底该是个什么价?汽车维修一直让消费者挺头痛。昨日召开的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提请省人大审议后实施。条例中将机动车配件经销也列入机动车维修业范围,被业内誉为结合杭州实际而新创设的行政管理制度。
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最高罚一万
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者应当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材料及配件价格、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等事项。同时要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明码标价。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维修结算清单的,托修人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维修车辆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燃润料的,由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更换下来的旧配件车主有权要回来
不少维修企业都会告诉车主,这个零件坏了,必须更换。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有些汽修厂进行修复、喷漆之后,再卖给其他的车主,这成为维修厂的又一项收入。
此次《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机动车使用旧配件或者修复配件的,应当征得托修人书面同意,旧配件或者修复配件应当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托修人支付费用更换配件,要求取回旧配件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拒绝。
机动车维修要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有些车明明是小病,但是多次修理频频复发,甚至越修越坏。因此《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三日内不能提供非维修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