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骗子公司”。当这样的字眼出现在杭州一知名网站上的博客中,不仅博来了一定的点击率,还引发出一场官司。昨天,官司在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是被骂作骗子的两兄弟。他们在杭州做贸易生意,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被告是一家服装企业。他们曾是生意伙伴,但合作并不愉快。
前不久,两兄弟偶然在网站上发现了三篇称其为“骗子”的博客。博客注册人为蔡某,是与他们合作过的服装企业的管理部经理。两兄弟随后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昨天,两兄弟没有出庭,由律师代理。被告方面不仅请来律师,连执行董事也出马了。
被告坚决否认博客上的文章是己方所写。而原告拿出了公证处保全的一本网页证据,上面显示博客的注册人为被告公司的蔡某。
被告律师表示不服:“我们没有对他们造成名誉侵害。”为此,他们也准备了几份证据,证明被告曾开给他们空头支票,曾因信用卡诈骗被判过刑,所以可以说是“骗子”。
法官问被告:“那个网名是不是你们注册的?”执行董事说:“可能是。”
“请你们确定一下。”被告律师只得摸出手机打给蔡某。蔡某承认,博客由他注册,但非他本人所写。
法官随后向原告发问;“原告因诈骗被判一年,缓一年是不是事实?”原告律师很干脆地说:“不知道。”法官要求律师跟原告本人联系一下。律师摸出手机,按了几个号码,表示“联系不上。”
官司打到这里,法官心里似乎有了底。等庭审程序结束后,法官开始作调解。“如果没有网络验证这一关,可能很难查到是谁发表了博客文章。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口说说别人是‘骗子’是没关系的,但发表在博客上就会给人带来麻烦……”
被告听了连连点头,表示愿意调解。原告也答应调解。
两兄弟要求被告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但这起案子的调解结果还要等上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