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浙江又有5个行业被列入节能限耗强制性地方标准范畴,这是继今年6月发布首批5个节能限耗地方标准后,再次发布的涉及合成氨、电石、电解铝、钢铁、啤酒等行业的7个标准。总共12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同时实施,至此,占我省总能耗的42.3%和工业能耗的57.2%的产品都有了限额标准,预计明年成果初显便可省煤72万吨。
我省原标准有些落后
据了解,第二批强制标准所涉及的行业,与今年6月发布的首批标准涉及行业雷同,基本是高能耗产业,其中仅冶金、石化、轻工3大行业的5种高耗能产品的总能耗约650万吨标煤。
在强制性地方标准出台前,我省企业的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同类企业标准。如电解铝产品,我省的最高限额为14200,远低于国家发改委要求的14300的能耗水平;小型合成氨产品,我省以优质无烟煤为原料制氨的单位综合能耗限额比国家建议指标低470kg,单位产品电耗比国家建议指标低240kWh。而以型煤、水煤浆、本地劣质无烟煤为原料制氨的单位综合能耗更是比国家建议指标低580kg,单位产品电耗比国家建议指标低270kWh。
另外,轻工行业的节能指标也无法在全国排个好名次。啤酒的省限额指标为80,准入值为65。相比,2006年,国内两大啤酒集团青岛啤酒集团、燕京啤酒集团的平均水平为96,高于我省限额指标20%左右。
省质监局统计,被调查的涉及钢铁、合成氨、啤酒的47家中,达不到限额标准的比例占32%。
12项标准明年能节煤72万吨
为了达到节能限耗的目的,我省采取的是倒逼机制,即通过制定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倒逼企业采用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如果限期达不到整改目的的,最终将面临关停。
2007年6月,浙江省质监局发布了第一批火电、热电、水泥、炼油、烧缄等5个行业能耗限额标准,第二批涉及合成氨、电石、电解铝、钢铁、啤酒等五行业7个能耗限额地方标准,12个标准将共同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所有涉及产品的总能耗约5145万吨标煤,12项标准的出台表明,占我省总能耗的42.3%和工业能耗的57.2%的产品都有了限额标准。”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负责人表示,12项标准共同作用后,产量不变的情况下,预计明年可节约72万吨标煤,到2010年,可累计节约216万吨标煤。据了解,这12项标准的限额指标均高于国家或行业同类标准,整体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标准的实施将迫使这些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力度,努力实现节能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