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
离婚都已经两年了,谁料又冒出一张借条来翻陈年旧账;而同样,现在失败的恋爱,也流行起以写借条的形式补偿青春费……眼下,“借条”与人们的生活已越来越密切,引发的官司也越来越多。越城区法院最近便审理了几起“借条”案,虽然案情都不是很复杂,但却很有教育意义。透过案子,有关法官就此提醒,“借条”债务防不胜防,当事人最好想好了再签名。
离婚两年后又冒出50万元借条
李亮和陈红(均系化名)原是夫妇,两人在2005年11月26日离了婚。可今年8月份,两人却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同时起诉到越城区法院。原来,李亮因为欠王某100万元,曾出具了三张借条,问题出在其中一张50万元的借条上。
据王某称,2001年1月15日,好友李亮因资金短缺向他借了50万元,可至今未还。而李亮和陈红当时还是夫妻,故应共同承担。而对此,李亮则认为,该款是2007年所借,借条上的“2001”系误写。
这直接关系着陈红是否要共同承担该50万元的债务责任。陈红在庭上提出,王某也曾因借款的事在2005年起诉过李亮,但当时根本没提到过2001年借50万元的事,“如果是2001年欠的话,为什么不一并起诉?”
尽管李亮和陈红据理力争,但却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借条上明确记载的时间是2001年,而且还盖有李亮的手指印,说明李亮写借条时是认真的。
分手写了一张5万元借条
同样是一男一女,赵刚和方方(均系化名)的故事也让人扼腕叹息。
据承办法官介绍,去年,案件的当事人赵刚凭一张借条起诉到法院,要求方方归还5万元借款。而事实上,南京人方方当时只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所以法院受理该案后,马上将有关事宜通过邮寄的方式通知了对方,可结果是传票无人签收。因此,案件最后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做了缺席判决,要求方方还款5万元。
可没想到,一年多过去了,近日方方的父母找到了承办法官,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原来,判决生效后,越城区法院委托南京当地法院执行该案,方方的父母这才得知此事,连忙赶了过来。
据方方的父母称,几年前女儿迷上了网聊,并认识了赵刚。两人通过QQ以恋人的形式秘密交往起来,赵刚经常赶到南京约会,方方也会来绍兴玩。双方父母知道这事后,极力反对,两人就不再往来。去年暑期,赵刚又给方方打了电话,说“要把事情说清楚”,而两人谈判的结果就是方方给对方写了一张5万元的借条当分手费。
出具借条最好要三思
“现在网恋多了,打借条也越来越‘流行’。”据一些法官介绍,以往谈及网恋,往往可能涉及诈骗、敲诈等形式,相对而言性质更容易认定,而如今以合法的“借条”形式出现,隐蔽性和危害性更大,法院认定起来也更有难度。
“写借条时就应想到要负法律责任,因此更要三思而后行。”有关法官表示,从近年来受理的案子来看,因借条引起的官司有明显增长趋势,在该不该写、怎么写的问题上,当事人最好想清楚了再下笔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