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显示,宾馆多起“障眼法”盗窃案为同一男子所为,可被告却在刑事审判庭上矢口否认——
难道真有长相一模一样的窃贼?
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在一个半小时里5次作案,其中4次被监控录像比较清晰地拍了下来,还有10名证人指认,但即使这样,被告陈小红还是矢口否认,5个月前发生在6家宾馆饭店服务员眼皮底下的盗窃案是他干的,甚至他还一度绝食,拒不配合司法调查和审判。
今年5月20日晚9时57分,江干区健风大厦总台前来了一名身着红色T恤、体态较胖的中年男子,他拿出厚厚一叠50元的钞票,要求兑换百元钞票。因为3天前该大厦遭遇类似事件被盗走2000元,警惕的服务员当面回绝了对方兑钞要求,并马上报了警。
警察很快赶到,将这名男子抓获……昨天下午,站在江干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上的陈小红就是该男子。
就是这个陈小红,居然在健风大厦兑钞之前的一个半小时里,先后“光临”了凤起东路76号小尾羊火锅店、双菱路美时年酒楼、江城路锦波大酒店、清江路钱塘大酒店,都是一名男子拿着面值50元的6000元钞票来兑换成百元钞票,等服务员换好之后,男子又说不是换钞,而是让服务员帮忙把钱包起来,等服务员将50元面值的钱退还给男子后,一数才发现对方退回的百元钞票少了很多……四家宾馆酒店前台服务员,被该男子使用的“障眼法”盗走9200元现金。
据警方调查,除小尾羊火锅店外,其余4家宾馆酒店的前台探头,录下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即在健风大厦被抓获的陈小红。另外,还有拱墅区的张晶大酒店工作人员也指证陈小红在5月17日晚以同样手法盗走2600元。
但是,除去健风大厦兑钞外,对其他遭窃宾馆酒店服务员的指证和监控录像证据,陈小红一概否认。他当庭辩解,监控录像拍下的犯罪嫌疑人不是他,而可能是一个长相、穿着及神态与他一模一样的人。
“陈小红并没有孪生兄弟”,出庭的检察官拿出一份证据说,他们专门去陈小红的湖南茶陵老家调查,现年36岁的他是家中独子,并且早在1998年就使用类似手段在南京一家宾馆作案,被警方处罚。此外,陈小红在杭州被抓获后,曾向一同被羁押的人讲过使用“障眼法”盗窃钱财的手法。
陈小红被抓后惟一的口供是承认他5月20日晚上才到杭州,因此不具备作案时间;但陈小红的妻子事后在接受司法调查时承认,陈小红在5月20日前一个星期就到了杭州,这说明他一开始就在撒谎。
法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后,没有对该案当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