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1月13日讯(记者 吴妙丽)在中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整个经济大局中,我省今后扮演的“角色”将更为积极。记者从今天在杭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地区经济工作会议暨区域合作座谈会上获悉,长三角《区域规划》和《指导意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省将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文件制定最后阶段的工作,推动两个文件尽早出台。
与此同时,我省将着力做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合力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我省还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以实施《区域规划》和《指导意见》为契机,继续推进沪苏浙三省市经济合作与交流向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发展;继续实施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地区和金衢丽地区三大产业带发展规划;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动海洋经济不断发展等。
副省长陈加元到会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