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自己最好的注脚。”承办潘骏案的一位人士表示,作为杭州环保系统“大崩盘”中的关键人物,正是潘领导下的环科院及其下属单位的“环评协作费”商业贿赂,才将各区县的环保官员们一一覆没。
按环保法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涉及污染的企业开办、合并、扩建、转让等,均需经环保部门的审批。而审批前,则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作为市环保局的直属单位,环科院从事的恰是营利性很强的环评工作。
拱墅区法院的判决证实,潘骏到任之时,环科院每年业务量只有二百多万元。为抢占环评市场,潘骏打破市场给“中间人”10%-20%的惯例,亮出30%的高额回扣,名曰“环境影响测评项目协作费”(简称“环评协作费”)。这些费用,大多以现金、转账或工资方式给付于环保机构。
高额回扣很快赢得青睐。各区县环保局纷纷将各自审批的环评业务推荐给杭州市环科院。环保局既是审批者,又是介绍人,需要环评的企业不得不乖乖服从。
杭州环保系统行政权力的支持,很快兑换成了金钱。潘骏主政5年间,环科院的环评业务量一路飙升。2002年是四五百万,到了2005年便已创下2400万元的纪录。环科院投桃报李,为此返还的“环评协作费”高达740多万元。
杭州市环保局一位老干部说,潘骏因“政绩斐然”“能力突出”,多次被杭州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03年,市局系统曾盛传潘将成市局副局长候选人,但终因举报太多作罢。“环评协作费”一度成了环保系统员工福利的主要资金来源。“整个系统都是这么做的。”任蔚彬在其反省材料中说,“环评协作费”是公开的秘密。“单位到我们这里来做审批,一定要提供环境评价,我们会推荐一些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再给我们一定比例的返还。”
任蔚彬承认,仅2002年到2006年,在其授意下,上城环保分局收取的“协作费”一项就有近56万元,这些钱均被纳入小金库,用于职工福利。
南方周末记者掌握的多份判决显示:在桐庐,2003年至2006年的45.5万元“协作费”则被“局领导班子”以奖金名义私分。桐庐县环保局副局长袁志良被捕后供认,前局长洪谢芳退居调研员、原副局长郎金龙扶正后,洪仍得以“副职”标准继续分享,分到奖金8.3万元。
在临安,环保局副局长万加连为杭州市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介绍业务,获赠6万元。
在富阳,杭州环科院同样向市环保局项目开发科长王永平许以30%的回扣。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杭州市环科院在富阳仅承接了约30万元的环评业务,王拿到8.49万元的回扣。
“泔水油”工作经费
今年10月,杭州市环保局监察室副主任陈玉兰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环评收费返还问题上,局党组也早有发觉,但没有具体办法,导致各环保分局干部职工互相攀比福利待遇,形成极坏的风气。”
利用职权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的做法因此一度泛滥。杭州绿园油脂有限公司的“泔水油”工作经费是各级环保局“小金库”的另一笔固定收入。
知情人士回忆称,2002年5月,杭州市发布《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通告》,决定将杭州餐饮业每年三千多吨的废弃食用油脂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为此公开招投标企业,授予其在市区独家回收加工的权力。要获得此项目,直接掌握污控管理权的杭州市环保局污控处长孙波正是关键人物。
事后证实,潘怀玉与东南化工厂董事长陈培元仅以2.7万元和一只价值4000元的三星手机,就获得了孙波的鼎力协助。在激烈的竞争中,拿下了独家经营权,并为此成立了杭州绿园油脂有限公司。在此期间,孙波“有求必应”,“他们想到的,我给他们办好,他们没有想到的,(我)帮助出主意协调处室和部门积极办好。”孙波在反省材料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