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0日讯
前不久,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正式发文,命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中国梁祝文化之乡”,同时批准鄞州区建立“中国梁祝文化博物馆”。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热议。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已经命名河南省汝南县为“中国梁祝之乡”,浙江上虞为“英台之乡”。一对“梁祝”,三个“家乡”,这真把大家弄糊涂了。
到底哪里才是真正的“梁祝之乡”?“文化之乡”的评选是如何出炉的?如何看待“文化之乡”重名现象?如何保护我们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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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作品《化蝶双飞》。(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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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当选理由充分” “梁祝”不止一个故乡
梁祝文化渊源之争由来已久。近年来,浙江宁波、杭州、绍兴,江苏宜兴,山东济宁,河南驻马店等四省六市先后提出申报“梁祝”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4年4月,在有关部门协调下,四省六市在宁波达成共识,决定联合申报世界遗产。
然而,就在六地达成协议不久,中国民协命名河南汝南县为“中国梁祝之乡”,引起其他申遗地不满。时隔两年多,宁波鄞州区又被命名为“中国梁祝文化之乡”,再次引起一些地方的质疑和网友的议论。
面对多方质问,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负责人发表声明:“中国梁祝之乡并非判定梁祝文化发源地,授予河南汝南县这个称谓,授予的是其县域保护权。凡是有梁祝遗存的地方,只要申报,都会授予保护权。”“总部设在宁波的中国梁祝文化研究会,代表中国在为梁祝‘申遗’。宁波作为牵头者,理所当然也是‘中国梁祝之乡’。”
中国民协副主席夏挽群认为,评判一个地域是否有资格成为“文化之乡”,除了要有与此相对应的遗迹、遗址,还必须有典籍记载。另外,当地还要有大量的民间口头传承,有与这种文化形态相关联的民间习俗。依照这个标准,鄞州都符合,比如现存较早且最可靠的关于梁祝传说的文字记载,目前全国搜集到的梁祝传说,60%的故事来自宁波,“梁山伯祝英台墓”是宁波现有最主要的梁祝文化遗存等等。
中国民协有关负责人还明确表示,今后,只要有地方申请并且符合标准,还会继续命名“中国梁祝文化之乡”,“梁山伯和祝英台还可能拥有第四个、第五个乃至更多的家乡”。
民协评选权威性引争议 重名现象已有先例
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对文化之乡重名现象以及各式各色的“××之乡”表示疑惑和不满。
“就中国民协‘文化之乡’的评选来说,它对保护我国文化遗产有着积极意义。问题在于,它毕竟只是个民间的群众性组织,对地方政府保护遗产的约束力到底有多大,还值得进一步探讨。”有专家这样表示,就怕一些地方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称号,然后去招商引资。事先殚精竭虑,等牌子一挂,就万事大吉,把文化遗产保护抛在脑后,成了一个“形象工程”。而且,重名现象如果过多,难免会引起普通民众的误解,一定程度上会混淆文化的传承。
对此,中国文联书记处书记白庚胜表示,“文化之乡”重名、多名的现象并不奇怪,之前也有过先例,比如文化部评选的“风筝之乡”就有两个:潍坊和贵阳。“文化之乡”的评选也是参照了文化部的做法,目的同样只有一个,促进地方政府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据了解,2002年前后,中国民协的“文化之乡”评选就开始了。“申遗是文化部负责,属国家行为;中国民协的评选,属群众性组织的行为。这二者并不矛盾。”中国民协有关负责人说,申请和命名并非张口就来的,而是有一整套的条例和规定,对地方政府是有约束力的,可以促使地方政府重视,并更好地对遗产进行保护。
针对一些外界传闻“文化之乡”评选可能存在着权钱交易,中国民协负责人说:“绝对没那回事!中国民协绝对没收过一分钱!我们的评选是纯粹的公益事业,根据自主申请、专家考察的程序,科学评定的。”
地方只有保护权没有所有权 民间文化呼唤和谐共享
近年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渐渐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共识,名人故里之争屡见不鲜。有的是确有其人的历史人物,有的则是本无根据的传说人物。为了争夺“历史名人”的归属地,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血本,办庆典,开研讨会,不一而足。
专家表示,对历史文化资源要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白庚胜说,民间文化,包括民间传说,往往是通过口耳相传,形成源流关系。但这个“源”跟历史的“源”不一样,它不是考证性的、确凿的、不可移动的,而是即时性的、群众性的、流动性的。因此,其所有权往往不是哪个地方专属的,而是属于整个国家和民族。比如说,梁祝传说在4个省都有流传的痕迹,刘三姐的传说广西有,广东也有。
白庚胜说,现在对“文化之乡”评选有一些不和谐音,主要在于个别地方试图垄断文化资源。其实,各地对文化只有保护权,而非所有权。“我衷心希望一些地方能够认识到民间文化的特性,共享我们宝贵的文化资源,而不是互相抢夺,浪费人力物力,破坏文化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