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11月26日,宁波市计划年内推出的2501套限价商品住房正式面向市民销售。此次限价商品住房购房申请登记时间为11月26日到12月5日。申购首日初始登记5000多户,发放申购表742户。
本次推出的2501套房源均为期房,包括多层、中高层、高层,位于江北洪塘1#、3#、6#、8#地块,小区名称分别为北城春色、欣欣家园、逸嘉新园北区、逸嘉新园南区。套型建筑面积为50—100平方米左右,其中70平方米及以下有770套,70平方米以上的有1731套。
此次限价房源销售均价为4300元/平方米(楼层、朝向差价另计),底层自行车用房使用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部分,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600元收取;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900元收取。
据了解,该批房源是前两年按照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要求设计建设的,套型建筑面积相对较大,其价格也按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定价原则确定。根据市政府决定,此次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按照市政府前不久出台的《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市建委《关于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规定,购买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后,必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具备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均可持有效证件和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指定的受理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限购小套型住房的家庭,只能申请购买小套型住房;不属于限购小套型住房的家庭,可以任选一种套型(含小套型)住房进行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