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非法占地19.14亩的职工培训中心,被依法查处;总面积达48.75亩的工业用地,超过合同约定动工时间两年以上,被依法无偿收回;西湖区袁浦镇农民郑某非法在17.08亩耕地上浇筑水泥建筑大型钢构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昨天,杭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公开曝光了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处的11宗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580亩。
浙江001数码通讯有限公司和浙江达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因为闲置土地,受到了“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的严厉处罚。淳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和临安市太阳镇人民政府则因为“因公违法用地”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杭州大厦集团公司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也因非法租赁国有划拨土地,被没收非法收取的土地租金60万元和罚款12万元。
此外,还包括杭州富丽来装饰材料市场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余杭区塘栖镇宏磻村集体土地32.21亩用于建造装饰材料市场案,杭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48.17亩建机电市场案,目前均已被依法处理到位。
此次曝光的11宗土地违法案件中,还有3宗土地违法当事人被刑事移送,其中1宗土地违法当事人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另两宗土地违法当事人因其土地违法行为已触犯《刑法》,已被移送至相关公安部门处理。因土地违法,违法当事人触犯《刑法》,被刑事移送的案件还有杭州小方木业有限公司和吴国祥、吴国其、吴金良、袁正良非法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案。目前,这两件土地违法案分别被移送至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和拱墅区分局处理,公安部门对两宗案件正在侦查中。
11月15日,杭州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转入最后的督察整改阶段。据最新统计表明,我市在“百日行动”中,共清查发现“以租代征”违法用地18宗,涉及租用土地面积174.7亩;未批先用违法用地74宗,涉及用地面积10281.15亩。截至目前,已全部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