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绍兴诸暨的郭先生参加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已经5年多了,去年年底,他因间歇性昏迷被送入省城医院治疗,被诊断出患有“蛛网膜出血”,前后共花去了13余万元的医疗费用。“我得了这么严重的病,保险公司却说我不能得到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日前,郭先生打电话向本报热线88652000投诉。
对此,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郭先生所患疾病不在保险的12项重大疾病范围之内,因此不能给予赔偿。
据郭先生说,他从2002年开始购买“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2006年12月下旬,他在家中几次昏迷,家人忙把他送入浙医二院治疗。一开始,医院诊断他有心脏问题,给他装上了心脏起搏器,但昏迷的现象仍有发生。2007年1月8日,郭先生被转入该院脑内科,被确诊为“蛛网膜出血”。
“医生说这种病很难治愈,好几次我都是被抢救过来的。”幸运的是,几次手术都进行得比较成功,但前后一共花去了13余万元的医疗费用。本以为参加了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当郭先生把病历交给保险公司之后,得到的回答却是不能得到赔偿。“我得了这么重的病,花了那么多的钱,难道这还不算是重大疾病?”郭先生对此不能理解。
带着郭先生的疑惑,记者来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诸暨支公司。“我已经按规定把郭先生的资料送到公司理赔部门,但理赔部门得出的结论是不符合条件不能给予赔偿。”该公司负责郭先生保险业务的边经理说,因为医疗费用金额较大,她还特地给理赔部门打过一份报告,希望理赔部门能认真核查,但最终没能为郭先生争取到赔偿。
“郭先生的情况不属于保险的12项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所以不能够得到相应赔偿。”该公司负责理赔的尹科长表示,郭先生的心情她能理解,但她对此也无能为力。记者在郭先生的保险单上看到,这12项重大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中风等。
“如果非要生搬硬套一下的话,‘蛛网膜出血’可以向脑中风靠一下,但脑中风还有一项‘致永久性神经技能障碍’的条件,这点他并不符合。”尹科长说。记者就此问题向诸暨中医院有关专家咨询,专家表示按照保险单上的规定,郭先生的情况的确不能与之相匹配。
“许多人对保险中的重大疾病概念存在认知误区,并不是说花钱多就一定是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定得赔。”该公司方经理向记者解释,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必须是经二级以上的医院鉴定、在保险的12项重大疾病范围之内的疾病,否则即使花钱不少,保险公司也能依照规定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