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昨天,衢州江山市公安部门将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报江山市检察院批捕。
11月22日17时许,一名男子到衢州江山峡口交警中队报案:其小姨上午9时许在峡岭线峡口镇小峦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小姨陈某及小姨夫徐某受伤,现两人正在桃源骨科医院治疗。出事故后,小姨夫不肯报警。该男子认为既然是交通事故,就应该报警,所以就替小姨来中队报警。
接到报案,民警马上赶到医院进行调查。在医院询问当事人徐某时,一个现象引起民警疑惑,陈某的伤势并无大碍,为什么不及时报警和到保险公司索赔?且陈某回答问题时闪烁其辞,心神不安,似有不便述说的隐情。于是,民警支开徐某单独询问。
原来,31岁的徐某和20岁的陈某四年前认识后一直同居,去年生了一个女孩,未办理过结婚证。这段时间正在闹分手,可徐某不同意。当天上午,徐某骑摩托车带着陈某从江山出发回家,当行至峡岭线峡口镇小峦口路段时,徐某遂起意驾车连同坐在车后座的陈某一起冲下水库同归于尽。由于车撞到了路边的护墩,两人摔倒在路边。之后,徐某又将陈某往水库推并用脚踢陈某,致使陈某掉落。因抓到了旁边的野草,陈某没有掉进水库。满以为陈某已经掉入水库,徐某便驾摩托车连人带车冲下水库。落到水里时,徐某下意识地扑腾起来,出水时见陈某并没有掉进水库,而是在水库边的斜坡上,便立即游上岸,用手掐陈某欲将其掐死。陈某见机求饶,说要与徐某好好生活,徐这才松了手。
陈某摔伤后不能动弹,徐某打电话通知其父亲把陈某送到医院。后来,陈某姐夫到医院听说了交通事故,于是向峡口交警中队报警,从而揭开了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
峡口派出所接到峡口交警中队反映后,立即会同市刑侦大队展开调查,并于11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