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5日讯
日前,舟山定海出租车司机夏某因涉嫌中途甩客,影响舟山市旅游服务形象。管理部门称,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夏某将被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11月30日13时06分,来自玉环县的黄某和朋友毕某、刘某、金某一起从定海欲乘车前往岱山。在定海长途客运中心,4人决定结伴乘出租车前往三江码头赶13时30分的航班船。经与出租车司机夏某商议,夏某同意以30元价钱送4人到三江码头。上车后,他们告诉夏某,要赶航班尽量开快点,然后在车上谈论起30元车资的分摊。夏某听到谈论后,知道该4人是拼载的,觉得收30元车钱太少了,有意将车子开得很慢。
车子开得慢,4乘客提出疑义了,夏某说自己就是这么开车的,并自言自语:“4个人付30元的车钱还想怎么开车,你们要坐就坐,不要坐你们下车。”13时20分,车子开到了文化路,夏某再次说:“不要坐就下去,我就是这样开车的。”4乘客看这样慢的速度肯定赶不上船了,只好下车找其他出租车。此时车上计价器显示为9.2元,经过讨价还价,夏某收了10元(一元燃油附加费)。黄某和朋友最后乘另外出租车赶到三江码头,已经是13时32分,误了航班。4乘客忖忖有气,遂向定海出租车管理部门投诉。
在出租车管理部门调查时,夏某态度恶劣,对调查人员吵闹。调查人员认为,夏某的言行与服务标准完全不符,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定海公路运输管理所出租车管理股副股长方红卫说,定海鸭蛋山到三江码头打表为36元,从长途客运中心到三江码头打表价格约为30元,因此黄某等人和夏某商议的价格是合理的。他认为,出租车是舟山服务的窗口,服务态度恶劣的驾驶员应该被淘汰出该行业,希望有关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