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
“喂,是执行局吗?你们院里有一个叫沈某的被执行人已被110控制住了,请你们派人来处理一下。”昨天上午,杭州余杭法院执行局接到余杭公安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立即派执行干警赶到黄湖中心派出所。
事情还得从2000年说起。当时,沈某为了建房向何某买装修石料。但房子造好了,石料款却不付了。何某多次催讨无着,便于2002年10月向余杭法院起诉,要求沈某支付欠款。法院在2003年1月判决:沈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上述石料款4324元。
判决生效后,沈某依旧拖延不付。2003年4月,余杭法院根据何某的申请而立案执行。但执行过程中,沈某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也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就这样,一个几千元的小案一拖就是五年。但在这五年时间里,余杭法院始终没有放弃本案的执行,却因无法找到沈某而一直未果,直至11月26日,余杭区公安110协助控制了沈某。
“想不到,110也管执行了,以后我再也不逃了。”老赖沈某逃避执行长达五年之久,面对执行人员和公安干警,立即付清了执行款。
11月13日,省高院和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下发《关于贯彻〈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明确通过公安110协助控制被执行人的问题。随即,余杭法院与余杭区公安分局召开会议,并于11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协助与支持,包括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共同处理好暴力抗法事件和拒执犯罪案件,建立协助执行的工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