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
大学毕业后,选择在杭州市区自己干个体或开公司,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无偿资助。前不久,杭州出台《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让很多想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心动。近日,该《办法》的操作细则正式公布,11月1日起实施。这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正式开始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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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
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是:已在杭州市区(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和滨江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具体有三类:
第一类是杭州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要同时符合: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第二类是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
两种资助方式可选一种
商业贷款贴息是指:申请人毕业后两年内获得银行商业贷款,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可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
项目无偿资助是指:对于申请人有可行性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项目无偿资助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管理费、水、电、通讯费等;其他项目实施相关费用。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四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
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创业大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请,而且商业贷款贴息两年内只能申请一次。
必须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身份、户籍、学历、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如果申请项目无偿资助,还要提供《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如果是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毕业生,就不能再重复申请。
受资助前要审核和公示
资助申请经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在区人事局初审后,由杭州市人事局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市人事局在人事人才网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由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拨给资助对象。每年4月份拨付3月底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拨付9月底前受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