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昨日,4名盗销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提起公诉。
8月7日早晨,市民小王骑着电动车在国货路上一家早餐馆前停下,进去买早点,5分钟后,当他拿着早点出来时,却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了。
车是今年3月买的,花了1900元。小王马上报了警。第二天,有人在四季青附近一大厦的车库里发现了小王的莫拉克黑色电动车。于是,盗窃嫌疑人何某落入法网。通过何某的交代,警方还搜查到了其他几辆来历不明的赃车。
26岁的何某来自河南,那天他偷到小王的车后即停放到四季青附近一大厦的车库,因为该大厦有个保安黄某是何某的初中同学,把赃车放在黄某管理的车库里,何某认为很安全。
据何某交代,8月7日那天早晨,他骑电动车在市区寻找“猎物”,经过国货路上一家餐馆时发现门口停着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他便把自己骑的车停在那辆车边上,然后趁人不注意,骑上没上锁的车子就走。当天下午,他再回到国货路,把早上停在那里的车子骑走。何某还交代,从5月16日第一次得手,到8月8日被抓获,他总共已偷了17辆电动车,几乎都趁骑车人下车买早点时下手。
何某偷盗的17辆电动车总价值30017元。昨日,被提起公诉的还有何某的3个帮他销赃和窝藏赃车的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