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近日傍晚,绍兴市区人民路与中兴路口,一辆轿车与一辆出租车追尾,引起交通堵塞。
17日傍晚6时48分,市区小城北桥与环城路交叉口红绿灯下,两辆出租车同时右转,后面一辆在强行超车时引发两车轻微碰撞。事故发生后,两名驾驶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致使该路段在近半个小时里交通堵塞。
接到报警赶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城区执勤大队民警陈玮介绍,这样的场面几乎在每天高峰时段都能看到,“其实,只要双方驾驶员把车开到一旁自行协商就可以,拥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小事故造成大堵塞
两辆车子在路口轻轻一碰,双方驾驶员争执不休,在他们身后一长溜车子不得不停在那里。几天来,记者在走访中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
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城区高峰时段在各主要路口发生的事故占所有事故的20%左右,其中以轻微车损事故为主。然而就是这些小事故,却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高峰时段城区道路的拥堵。
“其实也就是一二百元的事情,可两名驾驶员就是互不相让,我们只能在那里傻等。”出租车驾驶员郑程告诉记者,他经常因为碰到这样的事等上半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
根据道路流量统计,高峰时段城区各主要道路车流量达到每小时1500辆以上。路口一旦堵塞,波及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迅速扩大。
“路口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只顾着追究对方责任直到最后报警,我们不得不抽调高峰时段原本就十分紧张的警力前去处理,往往是路口堵塞已经较为严重,疏导起来较为困难。”市交警城区执勤大队长王宏伟说。
带来的不仅仅是拥堵
一位曾两次在路口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坦言,一旦发生事故,也想到过私了,但往往是责任认定不清或者对赔偿的金额争执不下,最后只能请交警来处理。
驾驶员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作为交通参与者,首先应当想到的是公共交通环境,一旦发生路口事故,带来的不仅仅是路面车辆的堵塞,更带来执法成本的增加、他人时间的浪费和公共资源的流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目前机动车都保有车损险,在许多国家,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立即启动理赔程序,使得驾驶员不再为赔偿金额而争执,发生轻微事故后,各自驶离现场,在通知保险公司后,到修理厂修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目前我市许多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明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