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几名“推销员”低价买来的茶叶,竟以言语相威胁,强迫“顾客”高价购买。近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涉案的3名男子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还各被处2万元罚金。
据了解,罗广君、罗志乔和唐志耀等3名被告均是余姚人。今年9月,他们合伙来到绍兴,向一些企业的老总和有关负责人“推销”茶叶。9月3日上午,罗广君等3人伙同李某(另案处理)来到市生态园区,走进了一家企业董事长办公室,向公司董事长“推销”茶叶。“手下有不少帮人讨债的兄弟,但最近手头比较紧。”“老总,你的车子是不是经常停在区。”“推销”时,几人不时地亮出自己的“背景”,且声称对这位董事长的行踪很了解,言语中隐含着威胁。为了息事宁人,这位董事长只好不情愿地掏出2400元钱,买下了3斤铁观音茶叶,价格高出市场价近9倍。
之后,罗广君等人如法炮制,以言语威胁的方法,先后向4家企业老总强行高价“推销”茶叶。一个月里,几人共售出茶叶16公斤,实际价值2880元,而“推销”得款却达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广君、罗志乔和唐志耀伙同他人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
记者从案件侦破过程中了解到,如果不是一家企业老总受害后报警,犯罪分子很可能仍逍遥法外。越城区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法院每年都办理一两起强迫交易案件,案件中的大多数被害人由于担心遭到报复,买下高价商品却不敢报案,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分子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