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对小面积户进行保底安置,对集体土地上房屋首次实行“拆一还一”,被拆迁个人住户提前搬迁还有奖励……今天上午,记者从绍兴市迎恩门工程建设指挥部了解到,《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正式出台,按《规定》精神,迎恩门工程指挥部又分别制订了相关办法。
据了解,《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适用的区域范围为:东起迎恩门,西至公铁立交桥,南起霞西路,北至萧甬铁路(包括北海村所属大池头、官渎、宫后三个自然村)。涉及拆迁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按照《绍兴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对其中因历史原因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照《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认定办法》执行;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上单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
本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拆迁产权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拆迁教育、医院、社会福利等公益性质的单位房屋(已经政府安排土地异地新建的单位除外),可按规定就近安置。同时,为了鼓励被拆迁个人住户提前搬迁,按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截止时间提前搬迁(腾空房保持完好并经验收合格)的,支付提前搬迁奖。标准为:提前10天(含)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提前5天(含)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80元;5天以内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确权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市迎恩门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拆迁政策制定过程中,始终将被拆迁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政策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如对小面积户进行保底安置,即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保底安置并按重置价结合层次结算差价。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低保家庭户均建筑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按36平方米实行保底安置,对集体土地上房屋首次实行“拆一还一”;对已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的住户增加一个安置人口等。同时还为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专门出台了《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