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温州市温富大厦“12·12”特大火灾原因已查明:“朵朵鲜”花店吊顶内照明线路短路引起火灾。12月28日,温州市消防部门已将火灾原因认定书送达“朵朵鲜”花店等三家业主和21名遇难者家属。
据消防部门介绍,今年12月12日8时24分,温州市人民路28层的温富大厦裙房一楼经营场地达1千多平方米的“朵朵鲜”花店发生特大火灾。火苗引燃花店内大量的干花、包装纸、塑料花等易燃物酿成大火。滚滚浓烟冲上花店一楼外墙,经一楼房顶广告牌的阻挡,从二楼窗户直接涌入新艺苑舞厅。舞厅内当时有200来人在健身跳舞。人们迅速向两个通道奔逃,绝大部分人逃过一劫,21人不幸被大火和浓烟吞噬了生命,其中19人在舞厅内被浓烟呛熏窒息而死,两名员工在花店内被烧死,另有两人在跳楼逃生中受伤(一人重伤)。大火将整个花店和隔壁200多平方米的美容店燃为灰烬,过火面积共达1270平方米。
温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8时27分接警,消防人员8时31分赶到现场扑救。消防部门相继出动10个中队、33辆消防车、270余名消防战士紧急扑救。9时30分许,火势得到全面控制。11时30分许,余火基本被扑灭。消防人员从温富大厦主楼民宅中紧急解救被困群众113人,疏散群众98人,最大程度减少了人员伤亡。
温州“12·12”特大火灾引起浙江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厅等方面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及时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王辉忠厅长,金德水副省长赶往温州指挥善后工作。公安部消防局火速调派公安部3名全国著名的火灾调查专家当天赶到温州调查。省、市、区三级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精干力量积极配合。有关消防专家称,花店大批塑料花、塑料泡沫经燃烧变成黑色凝固物覆盖在地面,这给事故勘察、技术分析带来很大的困难。
相关专家经过连日奋战,终于克服重重困难查出了火灾的原因:起火部位为花店西北部新装修的卖场,起火原因是吊顶内照明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此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消息称,温州温富大厦火灾起火点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于25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批捕。
据查明,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于2005年5月因开设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需要,在明知不能通过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仍于温富大厦一楼的“朵朵鲜花店”店面内非法搭建阁楼400平方米用作仓库及办公室,并擅自拆除喷淋、烟感器等消防设施,形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