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2日讯
近日,国内各大媒体纷纷选用新华社的一则报道,介绍浙江公共财政奖励“民间和事老”的成功经验。丽水市司法局局长陈满兴向记者证实,全省11个地级市中,丽水是最早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的。
基层人民调解制度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丽水市共建立人民调委会3878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1.3万多人。他们活跃在农村和社区,问家长里短,管“鸡毛蒜皮”,将大量矛盾和纠纷化解于基层,被群众亲切地称作“民间和事老”。不过,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补偿机制又不到位,调解员长期没有固定报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这一问题引起了市政协社法委的重视。市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后,建议各级财政给予调解员一定额度的奖励。去年2月,市政府下发文件,把“以奖代补”制度作为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全市九县(市、区)中,云和县最早实施这一政策。此前,云和镇从2005年起就开始探索人民调解员奖励机制。去年“以奖代补”政策在全县铺开后,县财政拿出1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调解纠纷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对“民间和事老”给予每件50元至100元的奖励。当了10多年人民调解员的王小荣告诉记者:“政府埋单,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目前,我市云和、青田、松阳等地已经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其余各地也正把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奖代补”制度的推进,使得人民调解维稳功能得到更有效发挥。2007年1月至11月,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146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00多件;调处成功7820件,成功率达到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