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2007年9月1日到目前,绍兴市已对所有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绍兴市检验检疫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加施了标志的出口食品,相当于随身带了一张出生证,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等详细资料随身带,以确保货证相符,便于追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对出口食品进行查验时如发现货证不符,或未加施检验检疫标志,一律不准出口。
此外,为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00%得到清查;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得到清查。辖区内经过多次检查,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