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因请假未得到批准,竟放火烧仓库进行报复,来自贵州的务工人员顾新华这愚蠢的举动彻底毁了自己的一生,日前他被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以纵火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007年6月下旬,贵州省织金县的23岁青年顾新华在老乡的介绍下,进入浙江省湖州市一童装生产企业做工。刚开始的时候顾新华也很勤恳地干活,但随着日子的一天天过去,顾新华开始厌倦枯燥的工活,经常请假甚至无故不来上班。2007年8月25日,顾新华又和厂里管理人员提出请假,由于当时正处于生产旺季,急需人手,因此管理人员没有准许顾的请求,两人遂争吵起来,企业负责人刘某获悉后找到顾新华谈话,但顾不听,一怒之下的刘某最后干脆辞退了顾新华,但未结算工资。未拿到工资又遭到辞退的顾新华一时想不通,萌生了用放火来报复老板的念头。
当天上午8时半左右,顾新华以拿自已的个人物品为由,走到车间二楼,用随生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仓库的布料和衣服,放火后逃离现场。当时该厂四楼、五楼有数十名工人正在工作,9时许,二楼蹿起的火焰被工人发现,企业负责人刘某立即报警,经消防官兵奋力扑救半小时后大火被扑灭。大火未造成人员作伤亡,但堆积在仓库里的大量成衣和布料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152.5万元。而匆忙逃窜的顾新华在织里镇被警方抓获。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顾新华为泻私愤,采用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他人财产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顾新华犯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和终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