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17名成员中有14人出生在1980年之后,其中领导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名成员中,也有4人为“80后”。虽然年纪轻轻,但绍兴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却这样写道:“被告人组织并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今天上午,这样一个“80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站上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们也将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2002年以来,首要疑犯金海江逐步拉拢朱树钦、丁张良等人为其服务。2005年起,金海江伙同他人承揽百官街道前二村的一个工程,至2006年,前二村的此类工程已被金海江一伙所垄断。之后,金海江以此为经济基础,又拉拢了朱立华、屠高生、吴良德等人为其服务,作为其武力后盾。同时,朱立华、朱树钦、吴良德等人也开始发展“下线”,拉拢了一批混迹于社会的小青年。为筹集组织活动资金,金海江还多次伙同他人或指使手下开设赌场,并从中非法谋利20余万元。
据了解,这个犯罪组织虽然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却也有自己的一套组织系统。例如朱立华、屠高生等5人直接听金海江指挥并为其办事,这5人则再指使或伙同下面的“小兄弟”。此外,该组织还内部规定:无事尽量少外出,如随便外出导致有事联系不上等情况,就会遭到“上级”责骂。
为了便于作案,金海江还在上虞市曹娥街道蓝天碧海洗浴中心长期包房,为朱树钦、朱立华等人统一提供食宿。此外,该组织还统一购买一批杀猪刀、砍刀,藏于旅馆等处,用于犯罪活动,在上虞市曹娥街道、百官街道等地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从被告人金海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2年至2006年,共实施故意伤害2起,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4起,开设赌场7起,违法行为21起。此外,该团伙成员还在上虞当地实施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例如2006年12月26日凌晨,金海江与朋友在上虞市曹娥街道“阿二骨煲”吃夜宵,与旁桌的徐某发生了冲突。之后,金海江打电话叫来近十名团伙成员,对徐某等5人实施殴打,最后致使徐某死亡。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此案放在了市中院最大的审判厅举行,近20名律师也几乎将辩护席位置挤满。据悉,此案的审理时间将长达两天。相关办案人员指出,如此年轻的一帮小青年组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确实应该让我们整个社会都为之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