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温岭1月12日电(记者 洪卫 报道组 张敏)今天上午,参加温岭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的366名代表通过举手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共温岭市委关于党内民主恳谈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意味着党内民主恳谈已成为该市党委决策的必经程序。
2004年,温岭市首次将民主恳谈引入党内,以民主恳谈的形式答复党代表提案。据温岭市委书记陈伟义介绍,今天通过的《中共温岭市委关于党内民主恳谈的若干规定(试行)》,是该市深化党代会常任制与扩大党内民主的一项创新举措,明确了党内民主恳谈是党委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是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明确了提交党代会、全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党代会代表提出的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广的提案等6方面的内容应在党委决策前开展党内民主恳谈;该《规定》还对党内民主恳谈议题、参加对象、恳谈程序及恳谈结果运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明确。
在本次党代会年会上,温岭市委确定的今年重点工作6个专题,在代表中首次进行民主恳谈。在恳谈中,代表们围绕主题,就如何圆满完成这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气氛非常热烈,话筒在大家手中不停地传递着。
温岭市委主要负责人告诉我们,党代表在民主恳谈中提出建议和意见,扩大了党内民主,规范了党委议事决策行为,也提高了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