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等问题引起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关注,劳动保障问题也成为这次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被写进了委员们的提案当中。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的谢兰华委员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往往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无法向老板争取自己的利益,因而只能退其次采取先保住工作的办法。这样就出现了许多中小私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只有部分人签订;抑或签订时不使用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等现象,有些中小私营企业的法人代表甚至对有关法规置若罔闻,根本不予实施。这样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如果一旦出现工伤或工资拖欠等劳动纠纷,容易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因此谢兰华在《对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建议》中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普及教育工作。建议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组织所有用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学习《劳动合同法》,要让法人代表有一个自觉履行的意识。让用工单位制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意见,并搞好企业的自查、自纠。有关监督部门可研究出台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处罚条例。要进行检查落实,尤其是对中小私营企业应增加定期抽查,对那些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单位和法人代表要按有关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