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代表委员博客    
·林红:被孩子“引”着成长
·王良仟:走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吴建荣:中国动漫的明天会更好
·钟天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肖锋:“公路”姓公
·蔡秀军:看病不能成为心中的痛
议案提案扫描
·用法规为人民调解“撑腰”
·在港口建设中引入民营机制
·双管齐下化解医患矛盾
·促进灵江流域平衡发展
·警惕环境污染“下乡上山”
·古村落期待重获“新生”
图说两会
赵洪祝参加杭州代表团审议
赵洪祝参加杭州代表团审议
共饮一江水 同议一话题
共饮一江水 同议一话题
政协委员林东做客本网
政协委员林东做客本网
省市主席“抢”话筒
省市主席“抢”话筒
政协委员牵挂民工回家
政协委员牵挂民工回家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2008浙江两会 > 新闻速递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劳动保障被广泛关注 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

  今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等问题引起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关注,劳动保障问题也成为这次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被写进了委员们的提案当中。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的谢兰华委员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往往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无法向老板争取自己的利益,因而只能退其次采取先保住工作的办法。这样就出现了许多中小私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只有部分人签订;抑或签订时不使用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等现象,有些中小私营企业的法人代表甚至对有关法规置若罔闻,根本不予实施。这样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如果一旦出现工伤或工资拖欠等劳动纠纷,容易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因此谢兰华在《对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建议》中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普及教育工作。建议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组织所有用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学习《劳动合同法》,要让法人代表有一个自觉履行的意识。让用工单位制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意见,并搞好企业的自查、自纠。有关监督部门可研究出台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处罚条例。要进行检查落实,尤其是对中小私营企业应增加定期抽查,对那些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单位和法人代表要按有关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劳动者遭遇欠薪要尽早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要让全省人人都享有医保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机关办事项目实行窗口服务
·我省曝光35起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浙江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开通 有事请拨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