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昨天,杭州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十大典型消费案例。综合2007年度举报申诉情况来看,手机、空调、助动车是消费申诉的热点商品。
消费者尹某在将一尊关公白玉石雕像通过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某快递公司寄往外地,收取物品时发现该石雕已损坏,石雕像价值约3000元,快递公司收取快递运费420元,物品未作快递保价。快递公司称,此业务未通过公司运输网络进行运送,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反复协商,被诉方同意退还运费420元,另赔付500元。
还有一起是关于燃放烟花的:在杭州滨江某建筑工地打工的黄某称,2007年2月23日,从零售商处购买了一支5元的彩珠筒烟花,当天晚上燃放时,最后一发烟花反转射向了当事人的小孩,导致小孩左手手腕处烧伤,精神上也受惊吓,因此要求商家赔偿其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但多次交涉均无结果。
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零售商和厂家协商沟通,零售商和厂家代表决定给予赔偿。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生产厂家承担1500元,零售商承担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