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春节临近,节日市场供应如何?会不会涨价?这些都是市民挂念的问题。14日,我市组织有关部门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上传出的许多信息让市民放心了不少,因为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障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加强粮油、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春节期间,猪肉、粮油、禽蛋等的消耗量会增加,因此,保障节日市场的供应成为让市民过好年的基础。为此,农经、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生猪、禽蛋的生产以及蔬菜基地的建设,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保障猪肉等的供应。我市还将建立猪肉储备制度,大型超市、商场也正在积极组织猪肉、禽蛋等货源。
另外,为应对突发事件,我市粮食和财政部门将做好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准备工作,地方储备中将确保可供市场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这些措施的出台,让市民们的节日“菜篮子”供应不成问题。
近期水、电、气等不得提价
2007年,“涨价”成为特别热门的一个词汇,特别是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消费品的价格,总是牵动着人们的神经。近期,我市将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稳定。
近期,我市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提高;医疗服务以及尿素等化肥价格要保持稳定。
另外,政府将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建立粮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员网络和大型超市进货价格调整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价格异常,将在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专题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另外还将对粮油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备案和调价备案的价格干预措施,一次性提价5%或10日内连续提价累计达8%以上的,都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价格部门可以要求经营者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违者依法查处。
经营者串通操纵价格可罚100万元
今年,我市还将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13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经营者串通操纵价格可罚100万元。
新修订的《处罚规定》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以及不执行法定的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和“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提高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提高为“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提高为“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