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7年秋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已缴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近期将退回,标准为小学每生35元,初中每生70元。全市近2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将领回960万元的退书款。
为了减轻农村教育负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退费通知,除了已经享受免除课本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凡是我市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都在退费范围,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退费标准按2007年秋季学期学生购买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实际支出分年级确定,同一年级有不同标准的,要分别按实退费,确保“收多少、退多少”。同时,要求学校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公示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发现有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国家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据了解,退还学生的资金最迟不超过本学期结束。同时,不得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另外,这次退费只是退还2007年秋季国家课程教科书的费用,不退地方课程教科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