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2006年初,“温州商会”被温州苍南一位居民申请注册,引发全国127家温州商会联合保卫“温州商会”名号。这桩官司尘埃尚未落定,又一个商标注册申请让温州人大为吃惊:“温州人”三字被吉林省一市民以商标形式进行了注册。目前离初审3个月结束期,只剩下最后一周。
“温州人”要归外人所有
记者从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了解到,“温州人”这个在很多时候被人们赋予特殊含义的词,已被吉林省一市民以商标形式进行了注册。该商标申请目前已进入公告初审的最后阶段。
记者在国家商标注册公告中看到,申请注册人是吉林省长春市的于海龙,注册类目为16类报纸、期刊、杂志、新闻刊物,申请注册时间为2004年10月。2007年10月28日,这只“温州人”商标,已经进入公告初审阶段,注册公告日期,则在2008年的1月28日。
“如果在这最后一周内,没有单位或个体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被注册成功。”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法律事务部的陈贺政说。
据了解,于海龙是长春中小企业协会会刊、《老板之友》杂志的经理,记者搜索发现,《老板之友》杂志介绍称,该杂志是为商界人士提供管理、营销等综合性资讯的商业文摘,因此,注册“温州人”商标类目为16类,正是其经营范围。
曾有多人申请“温州人”商标
昨天,记者特意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曾经申请过注册“温州人”商标的,竟有10项之多,其中不乏非温州籍的个体申请者。
在于海龙之前,曾有两人先后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乐清人赵加春曾在2002年在第18类皮包、第25类服装、第30类咖啡、第32类啤酒、第43类酒店服务项目等7个类别上申请;苍南人黄正湘也曾在2002年申请服装类别“温州人”商标,但因与行政区划名称近似,这两个“温州人”商标都未能通过注册。
陈贺政表示,刊物名称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于海龙的申请未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
而现在,离“温州人”商标的注册公告日期,只剩下最后一周,要提出异议相对困难。即便这个“温州人”商标被驳回,后面依然还有“温州人”商标的申请。
“温州人”三字商业价值巨大
2006年2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布了“温州商会”商标初审公告, “温州商会”被温州苍南一居民申请注册,注册类别为16类。此举遭到全国各地温州商会的强烈反对,目前正等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裁决。
天津一烟草公司曾以“温舟人”三字为商标成功注册,用在香烟品牌名上。由于其取的是谐音,没有违反《商标法》。
有关人士认为,温州人走南闯北,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仅“温州人”三个字就足以吸引眼球,其商业价值不可估量。
工商部门的商标维权人员提醒,企业应该消除过分追逐商标新奇、流行的浮躁心态,把精力用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这样才能培养出真正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也可使商标得到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