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1月19日,临海的王先生致电记者反映:我在翻看《2007-2008临海市电话号码簿》时发现该书第73页刊登有桃渚工商所辖区内一酒店的广告,赫然出现剧毒河豚鱼的广告,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
记者核实报道:
接到电话后,记者找到了王先生所提的电话号码簿,广告的具体内容为“**大酒店顾客至上、家的温馨住在**、食在** ,特色菜肴:河豚鱼松子虾皮墨鱼煲沙线豆面煲姜汁肚片地址:临海市上盘镇海滨街手机:1309386****预订热线:0576-8577****”。
据了解,河豚鱼是一种味道鲜美,但是含有剧毒的鱼类,浙江省每年均有因误食河豚鱼导致中毒死亡事件的发生。河豚鱼的毒素是一种神经毒,人误食了带毒的河豚鱼后在10分钟至3小时内,会出现手指、舌、唇刺痛感,继而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和四肢无力、发冷、口唇和四肢麻痹,以至全身麻痹、瘫痪,呼吸衰竭而死亡,食用河豚鱼中毒后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救治。中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销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销毁。
王先生也向临海工商局桃渚工商所举报,因为该广告属违法广告,而销售河豚鱼更属违法行为,当日临海市工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